学费退还政策

学费退还政策

退款金额取决于课程开始的日期和学生退课的日期.  退款处理通常在学期的50%下降期结束后开始.  资助学生完全退学或停止上课的退款将按照联邦规定进行.  学院保留将退款重新定向到另一个学期的任何财务账户余额的权利.

秋季和春季常规学期

100%退还学杂费 如在逾期登记的最后一天或之前作出撤回申请.

100%退还学费(不收费) 在逾期登记的最后一天或之前作出的部分撤回.

退还50%学费(不收费) 如果在前三周内完成全部或部分退学.

0%退款(删除期) 从第四周开始的学期长度的课程将不会出现在成绩单上.

暑期班及其他短期课程

夏季课程和其他短期课程的退款由课程总教学时间的百分比决定.  学生可以获得100%、50%或0%的退款.  具体截止日期见学术日历.
有关大学退款政策的详情,请 view the full AP 8.770 policy here.